当前位置: 云雀 >> 云雀的习性 >> 毒杀云雀被刑拘,野生动物可不是萝卜青菜,
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,保护野生动物,维护自然生态平衡,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,也是衡量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,一个地区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。
我国从年11月8日就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中间经过了几次的修正,经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自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对非法猎捕,杀害野生动物等也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罚规定。
但是有一些人还是无视保护法和刑法的震慑,以一己之私利,大量捕杀野生动物,铤而走险,以身试法。
野生动物云雀,俗名也叫百灵鸟,入冬会迁徙到江苏北部过冬。但是就是这样一种可爱的小生灵,有人也不肯放过它。
10月20日,宿迁沭阳县官墩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,有人在新沂河沭阳县龙庙镇河段中间的麦田里非法狩猎云雀,既为自己的口腹,还要售卖中饱私囊。民警当即赶往现场,将正在捡拾死亡云雀的章某某抓获,现场扣押云雀只。
据官墩派出所民警仲召鹏说:在早晨6时许,章某某到农田里撒放拌过药的黄粉虫,并放置4部随身听唱机,播放鸟叫声,引鸟儿前来吃虫。
从章某某的这套装备和娴熟的做法,我们可以断定,他狩猎云雀已不是一次两次那么简单了。遭他毒手的云雀也不是这次现场抓获时的只这个数了。
云雀,是国家保护的“三有动物”之一,即有重要的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。